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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平郁 插圖/國泰

女孩的記憶裡,總是飄揚著歌聲。

她躺在榻榻米的大通鋪上,跟著收音機裡歌星的低沈嗓音,唱得忘我。

「情人,情人,你怎能夠忘記那,午夜醉人的歌聲。情人,情人,你怎能夠忘記那,午夜醉人的香吻。」

 

那年女孩才五歲,什麼是情人,什麼是醉人的香吻,她都沒興趣知道。她只知道歌好聽,唱歌舒服,只知道媽媽聽了會眉開眼笑。

女孩識字了,時常坐在樓梯轉角,靠著牆壁小窗的一方天光,手裡捧著那本翻爛的歌本,天昏地暗的唱。

「妳這姑娘說大不大妳說小不算小,勸妳乖乖別學胡鬧,不要像頭小野貓,小心謹慎莫亂跑。」好記的歌詞,容易上口的曲調,像烙印一般深嵌在腦海。獨生女的她常常感到孤獨,還好有歌聲伴隨她走過童年,日復一日。

童年結束了,女孩上了國中,開始接觸英文。大學畢業的哥哥拿回家一個破唱盤,一大落的舊唱片。她像海綿碰到水,把裡面的歌全吸了進去。她現在知道情人是什麼,知道醉人的香吻是什麼意思,還知道英文怎麼說。她沒有驕傲,只有喜悅,喜悅於知道關於世界更多的東西。她記得幼時唱歌只覺得歌曲好聽,唱歌舒服,那感覺至今沒變,只不過現在情緒與歌詞比較協調了,不再笑著唱悲歌。她開始琢磨歌裡的感情,夜來常伴著自己的歌聲入眠。但孤獨並沒有走遠。那時候流行的是〈寂寞的十七歲〉。

 

女孩長大了,是個清純的大學生。校園民歌正流行,歌手清亮的聲音,歌詞中單純的愛戀,是她宣洩情感的最佳出口。女孩真的戀愛了,常常踩著輕快的步伐,哼著歌等候他。世界多麼輕揚,藍天好似永遠清亮。

天空畢竟有黯淡的時候。女孩失戀了,無意間聽到一首好悲哀的歌,淚水和歌聲相應和,竟夜難以止息。昏昏沈沈睡去,隔天醒來,她發現天空怎麼還是又清又亮。那個令她傷心的男孩已經被淚水沖走了,之後當她再度聽到那首歌,用的是掏空的心情。

女孩遇到另一個男孩,發現他也愛唱歌。兩人在星空下唱和,在彼此眼裡找到了自己。女孩披上白紗,決定和他唱和一輩子。

 

幸福是一池沒有波瀾的靜水,底下堆積著柴米油鹽的沈重。她慢慢發現他不再唱歌,她也是,甚至不再聽歌,因為生活是那樣的忙,容不下攪動情緒的東西。如此這般,歌只在記憶裡的霎那間偶爾飄過,現實裡只剩下無聲的旋律。

直到有一天,她聽到一首歌,熟悉的旋律如箭一般射入心底,她恍如夢醒,積壓的感情隨著感動,排山倒海而來。她為自己慶幸,還沒有失去感動的本能,她還保有一顆柔軟易感的心。

只是,聽歌的心情終究被歲月沖淡了,以往歌詞裡的愛恨情愁,已經和她漸行漸遠。她開始改唱兒歌,最淺近的字,最朗朗上口的曲。她現在什麼艱澀的歌詞都懂了,可是她現在最愛唱的,是女兒一聽就眉開眼笑的兒歌。好簡單的歌,好簡單的旋律,卻是最純淨,最沒有負擔的感情。

 

女兒長大了,離家了,當初那個也愛唱歌的男孩已經兩鬢斑白。日子越過越簡單,簡單到兩人一時興起就出去走走。在車裡,收音機裡傳來熟悉的歌,她和他對看一眼,會心一笑,開口一起唱和起來。

 

在那些歌裡,她悟出了幸福的結論。